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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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物业公司:

  

国庆和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根据教育厅及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师生安全教育

  

各部门请做好师生的假前安全教育,加强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溺水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

  

1.如要外出,外出前时告知老师、家人或同学本人去向、活动内容、回家、回校时间,保证手机畅通。

  

2.国庆期间,人流如织,车水马龙。外出时选择安全可靠的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不乘坐五类车;选择合理的出行时间、路线,理性出游、错峰出行,以免人多拥挤,影响游玩心情,甚至出现不安全因素。

  

3.选择开发成熟的旅游景点游玩,禁止攀登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山,禁止到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水域内游泳,即使到正规景点或场所参加登山、游泳等活动,也要做好安全措施和在有救生员保护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4.尽量不到台风区游玩,居住在台风区的学生,尽量待在室内,远离洪水、危险山体滑坡等路段,不在树下、广告牌、脚手架、围墙等可能遭遇雷击或建筑物倒塌的物体旁避雨。

  

5.外宿时,选择安全性高的宾馆住宿,不随便借宿陌生人家;夜晚尽量不到人流稀少的地方去。

  

6.注意饮食安全,选择正规的餐馆就餐。

  

7.外出时不随身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手机、钱包、证件尽量分开携带,防止被窃;不要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

  

8.预防溺水事故。外出游泳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不去野外游泳,不在水库、急流、旋涡处游泳;下水前先活动身体,不在水中嬉戏打闹,禁止酒后游泳;游泳过程中,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上岸或呼救。

  

二、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假前对本部门所辖范围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检查门窗、电源、水龙头等,发现安全隐患需要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将情况报相关部门处置。离校前,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各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场所要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风工作。

  

三、严格值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值班干部、值班辅导员要按照值班表安排及时到岗,做好校园巡查,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到位,及时处置;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及学院带班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保证手机畅通。

  

 

  四、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请师生员工进出校园时携带个人校园卡、车辆出入卡,刷卡出入校园;物业公司做好出入登记和校园巡逻,切实维护节日期间校园安全。

  保卫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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