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防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今冬明春火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3〕7号)转发你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校园安全防火工作。学院今冬明春重点防护期火灾防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特别是全国全省“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期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二、加强校园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院属各部门要强化本部门自身消防意识,重点是对照消防安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大功率电器、不符合消防电插座、门窗消防通道障碍物等。重点加强学院实验中心、实训楼、档案室、财务室、实验室、图书馆、各部门资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及时完善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校园社团、团委等组织的作用,利用校园网、广播、墙报、板报、宣传橱窗、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学院保卫处火灾隐患举报电话84567687,广泛发动师生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四、加强督导检查。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在重点防护期内组织开展一次自上而下、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本部门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将校园火灾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院保卫处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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