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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5-17;  浏览:  【

发布人:于蓓蓓 签发人: 审核人: 发布部门:后勤设备处 发布日期:2018-05-21 11:4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文明办、广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穗红[2013]19号)文件精神,以及积极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番禺区红十字会联合我院举办公益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现将第一期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安排

培训对象为在校2016级和2017级学生,总名额130人。各学院学生名额分配:商贸学院21人,财经学院18人,信息工程学院20人,服装与艺术学院8人,管理学院22人,机电工程学院26人,创意设计学院15人。欢迎院内教职工和持有初级救护证书的同学参与旁听。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8:40-12:00,下午13:40-17:00。

地点:图书馆阶梯课室。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性质:公益性。(免费)

(二)培训安排:理论+实操。实操包括: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急救基本技术理论授课,心肺复苏操作、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和搬运等技能训练。

(三)证书:《初级救护员证》

四、其它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2日12时前将参加人员名单的电子版报送到卫生所梁老师邮箱(809020167@qq.com),报送格式参照附件。

2.请参训人员培训当天自带小1寸免冠彩照2张,并在背面写上名字,于上课时自行贴在学员登记表上,培训结束时上交登记表。

3. 为方便操作练习请参训人员着装简单、舒适,女同学不宜穿裙子、高跟鞋。

4.请参训人员培训中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

5.培训当天要签到,培训当天原则上不能请假,缺席的同学不能参加考试。

6.考核通过后将获得广州市红十字会颁发的《初级救护员证》。该证书的获得说明掌握了现场急救的基本技能培训并考核通过,掌握救护知识,拥有救护能力。另持有该证提高学生就业竞争率,部分外企优先考虑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同时,学院正研究将此课程纳入公选课的范畴并给予学分的可行性。

联系人:梁兰萍老师,电话:020-84567681,13824471007(短号661007)。

后勤设备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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