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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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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_部文

教学〔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就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开拓就业岗位。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引导毕业生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3.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在经费资助、教学管理、就业服务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科优势,加快培养具有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加强与国际组织联系,拓宽合作交流渠道。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把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纳入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通过开展讲座报告、项目推介、组建社团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

  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1.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二三产业就业创业。继续组织实施好“教师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到社会组织就业。

  2.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共同组织咨询周、宣传月等活动。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面向毕业生、在校生及新生等群体开展宣传动员,在高校放暑假前对体检、政考合格的学生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

  3.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办好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活动。省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降税减负等优惠政策。高校要关心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支持毕业生在小微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2.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省级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高校要细化完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

  3.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依托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为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综合运用政府支持、学校自筹以及信贷、创投、社会公益、无偿许可专利等方式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健全国家、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等担任导师,通过举办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运营、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四、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

  1.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通过新职业网、智慧就业等平台,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推动搭建跨区域、跨行业、跨类别的招聘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更多采用网上初选、线下面试的便捷校园招聘模式。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就读的港澳台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要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体就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掉队。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3.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建立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

  4.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探索慕课等新型课程形式。要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

  5.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作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情况统计和监测责任制,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鼓励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1.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高校要完善就业部门牵头,学工、招生、教学、创业、武装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建立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要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对履责、不作为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政策和工作落实到位。

  3.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解读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教 育 部

2017年12月1日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统一研究部署,统筹力量推进。在此基础上,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牵头部门为主负责相关项目的指导推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三、项目内容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中央组织部为主负责

  计划到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大学生村官名额达到30万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计划,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不断改进选聘方式,坚持学生党员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质量。通过实施政策支持、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完善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跟踪培养、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拓宽和完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学习深造等渠道,建立健全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担任村干部,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二)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教育部为主负责

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基层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主负责

  总结第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经验,从2011年开始,部署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连续5年时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同时,适当扩大实施领域,充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岗位。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为主负责

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自2011年起,将赴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从7200人扩大到每年10000人,中央财政支持的年度实施规模从15000人扩大到17600人。同时,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严格选拔招募

  1、选拔对象:主要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2、招聘名额: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和基层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配招聘名额。

  3、选聘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一般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综合能力。

  (二)加强岗位培训

  1、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通过交流互动、专家讲座、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技能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毕业生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2、充实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规划,根据毕业生的特点、项目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经营管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等为重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角色,打开工作局面。在培训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和教学能力培养。

  3、实行结对帮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开展结对联系帮带,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帮助指导,提高毕业生的能力素质。

(三)实施规范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结合基层实际和项目定位,进一步明确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组织要针对各项目人员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任务,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要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不怕吃苦,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从小事、具体事做起,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锻炼成长。

  2、强化考核评价。指导各级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以及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目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服务基层毕业生的日常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情况要存入档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

  3、搭建交流平台。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载体,设立信息专栏,创办报刊杂志,搭建服务基层毕业生交流平台。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听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毕业生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优秀服务基层毕业生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为毕业生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4、提供生活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保证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现有序流动

  各地要把期满流动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重要方面,健全有序流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政策。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成绩突出的,要引导、鼓励其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从服务期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和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通过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基层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服务期满毕业生通过自主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途径实现有序流动;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解聘。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项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协调,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保证经费,落实政策。中央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各地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解决毕业生一次性安置、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各项经费问题。要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注重宣传,正面引导。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创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创业有关政策。注重培养、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总结经验,健全机制。深入总结大学生村官工作、免费医学生和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教师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成功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创新,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形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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