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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下拨的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量:

各工会小组:

为了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给教职工搭建沟通交流的新平台,构建和谐校园。按学院相关规定,将2015年教职工年度文体活动经费下拨至工会小组,具体方案如下:

一、文体活动经费的标准和活动人数核实

㈠ 活动经费标准:600元/人/年。

㈡ 各工会小组活动人数以组织人事处核实在册人数为准。

二、经费下拨和使用原则

㈠ 经费下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工会小组人数下拨经费。若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会小组,可兼顾部门组织工会活动。

㈡ 使用原则:

1、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粤工总[2015]4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各项活动,按学院党委的要求,教职工年度文体活动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以发人头费取代活动。若有存在违规使用情况,一经查实,除追究责任外,该工会小组下一年度经费下拨减少50%。

2、 各工会小组须于4月20日前向工会上报2015年工会小组工作计划。各工会小组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活动时须把实施方案和经费申请单同时上报工会。方案的制订要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并有行政部门、教辅部门、二级学院的领导及工会小组长签名。报销活动经费时,须同时上报活动照片和活动总结。

3、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用年度工会文体活动经费安排地点在广州之外、时间为1天以上的春秋游等旅游活动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 各工会小组全年经费分上、下半年下拨。每年未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未完成年度信息报送的工会小组,在下一年工会小组活动经费中视不同情况减少下拨经费的10~20%。

5、 本年度未完成的文体活动经费不得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三、2015年教职工文体活动时间和经费申请结算时间:

㈠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

㈡ 费用申请结算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

请各工会小组认真组织,填写好《2015年工会小组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申请表》和借款凭单办理经费申请。逾期不申请办理将按放弃申请本年度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处理。

附件:2015年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申请表

学 院 工 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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