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市妇联《关于实施“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广州市妇联推出“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持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均可参加“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两年为一期,每人每期缴纳爱心互助金30元以上,自愿参加。具体见附件(“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需要参加计划的女教职工将互助金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交至各工会小组,请各工会小组统一收齐资料后,并填写好参加人员名册表,于6月4日前交至学院工会郑虹处(联系电话:84567689/短号:663376)。
附件:1、“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实施方案;
2、“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参加人员名册;
3、除外责任(免责)明细。
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