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按统一规定时间、内容、形式进行。
2、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编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右上方供监考人员查验,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3、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
4、考生进入考场只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绘图仪、计算器等指定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参考资料等。考生的手机需关机后交由考场监考人员统一管理,如在考试的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将按考试违纪处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5、答卷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除按规定应在试卷上填写的项目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6、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窃视、不准有夹带、换卷、传抄等任何作弊行为,禁止吸烟喝茶。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律不准离开考场,有特殊情况需要暂离考场者,应举手向监考人员声明,由监考人员带领往返。在考场外不准与任何人交谈,或窃视有关考题内容。
8、对试卷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准向监考人员探问题意。
9、考生要尊重和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工作,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答题完毕举手示意,监考教师收卷后,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置在各自的书桌上,由监考老师验收。
10、考场有舞弊行为者,试卷作废,成绩按零分记,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如有集体舞弊行为该次考试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严处理。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