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审计意见及粤财教函[2013]245号文件要求,现对劳务费发放方式做如下规定:
一、各部门今后如发放校内学生奖金、补助、劳务费或校外专家劳务费、咨询费等的,一律以入卡形式发放。
二、发放校内学生奖金、补助、劳务费或校外专家劳务费、咨询费等的部门,应先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付款凭单”(黑单),并将劳务费发放表、校外专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校外专家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在广州市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粘贴在黑单后面,按照学院财务审批流程审批后,交由计划与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校内学生奖金、补助、劳务费的还需提供一个U盘并将劳务费发放表电子版放在U盘根目录。
三、发放校外专家劳务费、咨询费的,需另附会议通知或说明,明确咨询内容、咨询形式(会议、通讯)、同时提供天数或次数等相关信息。
四、校外学生劳务费按校外专家劳务费标准操作。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校外专家劳务费、咨询费发放表
附件2:校内学生劳务费、奖励金、补助发放表
计划与财务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