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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纪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经济支出分类科目的通知》(穗财编【2013】268号)有关要求,我单位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各部门涉及“三公”经费支出的,均须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填写好以下信息:
一、办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须填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表(附件1),列明车牌信息,并细化至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及保洁费等6项明细项目;
二、办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须填写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表(附件2),列明团组名称、出访人员等信息;
三、办理公务接待费支出须填写公务接待费支出表(附件3),列明接待团名称、接待团职务级别、接待总人数、消费公务卡号等信息。
附件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表.xls
附件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表.xls
附件3:公务接待费支出表.xls
计划与财务处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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