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纪检工作。承担纪委各项办公室事务、党风廉政建设及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承担监督对象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学院决议、决定、规章制度情况和对被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纪检的办会、办文、档案、统计及保密工作等各项办公室事务工作。
二、根据纪委决议和领导批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有关问题的调研工作,参与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三、负责学院纪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四、负责接待和处理纪检信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信访件,办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具体事项。
五、负责纪委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安排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七、监督、检查被监督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八、受理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督对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学院利益的行为。
九、对监督对象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处理决定。
十、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依法保障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
十一、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或专项检查,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十二、对监督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教育。
十三、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