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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委员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3-05

  第一,要解决好委员人选问题。一是岗位需要,要本着对纪检工作有助推作用的原则,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中有侧重的选择,其比例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其他人员均为纪检系统干部,切忌面面俱到;二是坚持标准,要按照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经纪委对政治素养、自身素质、身体状况、知识结构等考察符合要求,能够热心纪检监察事业、主动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三是工作需要,要打破纪委委员只能是领导的错误观念,要综合考虑是否能胜任一届五年的工作,避免因工作变化、职务升迁等多方因素造成断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要解决好履职机制问题。一是建立工作通报制。通过定期向纪委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使其了解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取得成效、国家大政方针、工作重点难点、今后主攻方向等情况,便于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纪委委员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盘谋划,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求其履行好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建立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纪委要为纪委委员发挥作用作坚强后盾,消除履职顾虑。另一方面,要出台纪委委员开展党内监督等规范性文件,做到依纪依规,强化纪委委员监督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如,细化询问、质询程序,对涉及党员干部纪律、制度执行、重要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纪委委员可以通过书面等形式询问和质询,被询问和质询对象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三,要解决好载体建设问题。一是关系纪检监察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长远性的重要事项决策、纪检干部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纪委委员都要参与讨论,使其感觉到自身也是纪检人;二是除正常参与每年的纪委全会及述职外,还要组织纪委委员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科级干部述廉述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监督检查及调查研究等工作,使其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根据纪委委员职业特长,在不涉及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下,组织其参与执法监察、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解决基层纪委人员不够的同时,增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要解决好如何督促问题。一是接受纪委监督。纪委委员要定期向纪委全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改进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进行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制定考评标准。要制定纪委委员职能发挥情况考评办法,量化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每年由纪委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通过对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等内容,对委员履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督促真正履行职责;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建议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其中一并考察,对本职工作和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重用,并选树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第五,要解决好队伍出口问题。一方面,要建立流动机制。对出现委员空缺的,明确增补的措施和办法,按照确定的人员标准,由纪委或组织进行考察,由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差额选举,满足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一方面,要畅通队伍出口。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以纪委旗号办私事、违反党纪国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