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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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查处三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学副校长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03-16

  1、黄埔区玉岩中学副校长姜庆新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5月,姜庆新以考察培训为名,使用公款人民币76500元,带队到陕西省西安市旅游,期间只安排半天时间到当地相关学校座谈交流;2015年6月,姜庆新以考察培训为名,使用公款60000元,带队到云南省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旅游。姜庆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使用的公款予以追缴。

  2、增城区正果镇黄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伙均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3月24日至29日,黄伙均以外出参观美丽乡村的名义,使用黄屋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60580元,组织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干部和村民代表共22人到北京旅游。黄伙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公款旅游的村两委干部黄国金、黄展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美金、黄燕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的集体资金予以追缴。

  3、市戒毒管理局法制教育所司法警察廖伟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在广州市实施公车改革后,廖伟东仍使用牌号为粤AD458的警用车辆,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期间,共计15次在住宅小区违规停放或过夜。廖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