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信访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4-13
答:(1)应当到行政机关专门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 (2)不得采取聚集滞留、打横幅、喊口号等行为; (3)多人走访反映同一问题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应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5)法定受理期限内不能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