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励助学 >> 正文
关于2013年助学工作的通知
2017-06-13

     为做好2013—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应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贫困生认定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贫困生档案表一式两份;

    2、高等学校及家庭调查表一式两份(a、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b、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

    3、贫困生证明一式三份(a、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b、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2、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一式两份)

     a、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b、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B5纸上;

     c、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3 、《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a、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b、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c、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d、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a、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b、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

    5、《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申请资助个人简介登记表》(请用A4纸打印)

    6、《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

    7、资料准备注意事项:

    a、所有复印件均须单独复印成B5纸规格;

     b、学院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c、所有表格均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涂改,签名的地方不允许使用私章。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所需资料及条件:

所需资料: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申请资助个人简介登记表》

             3、2012-2013学年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

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达到80分,单科不低于75分。

        5、未被学院认定为故意欠费的学生。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第20条规定“故意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其未缴清所欠学费、住宿费以前,取消各种评优、奖励和补助。”

       6、根据评定条件择优选取。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料及条件:

所需资料:1、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申请资助个人简介登记表》

         3  、贫困证明(在贫困生档案中抽取)

         4、2012-2013学年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

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达到75分,单科不低于65分。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50元以下。

          6、各系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确定的贫困生。

          7  、未被学院认定为故意欠费的学生。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第20条规定“故意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其未缴清所欠学费、住宿费以前,取消各种评优、奖励和补助。”

        8、根据评定条件择优选取。

(五)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资料及条件:

所需资料: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申请资助个人简介登记表》

           3  、贫困证明(在贫困生档案中抽取)

          4、2012-2013学年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新生无须提供)

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科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无补考,公共科目补考不能超过两门。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50元以下。

        6、各系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确定的贫困生。

        7、未被学院认定为故意欠费的学生。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第20条规定“故意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其未缴清所欠学费、住宿费以前,取消各种评优、奖励和补助。”

        8、根据评定条件择优选取。

二、时间安排

(一)贫困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

时间:9月25日(周三)下午17:00-19:30

地点:教学楼东101、东102

形式:学校组织以二级院系为单位现场收集

(二)国家奖学金(各二级院系推荐两名学生)

时间9月27日(周五)下午16:00前

地点:二级院系收集

形式: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成绩单》纸质版盖章交到学生工作处。

2、《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盖章交到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flyingco@qq.com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时间10月8日(周二)下午16:00前

地点:二级院系收集

形式: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成绩单》纸质版盖章交到学生工作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和《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盖章交到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flyingco@qq.com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院系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二级院系整理好现收到的贫困生认定材料及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好《2013-2014贫困生认定汇总表》、《2013-201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于9月24日上午11:00前把电子片发到flyingco@qq.com,同时把学生的书面材料整理好交到学生工作处。

(三)各二级院系安排四名学生负责贫困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现场收集资料工作,并通知负责收集资料学生于9月25日(周三)中午12:30到学生工作处报到并进行培训。

(四)9月25日(周三)下午16:00-19:30现场收集资料,各二级院系负责辅导员必须到场。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