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强调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涵、义务和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可见“家庭教育”已经从我们每个家庭的“家事”,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正式上升为了“国事”。
家庭教育指导师,指从事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组织等的人员。本次培训内容将着重于家庭教育相关技术的理论知识及业务操作能力,提高家庭教育市场整体理论水平和技能知识运用,特举办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现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1.教育工作从业人员(老师、班主任等);
2.从事妇女儿童工作者、社区人员、教育心理类平台工作人员等;
3.家长、准爸妈;
4.未来想要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
培训人数:40-100人/期
二、培训时间
2025年1月-12月(报满40人即可开班)
三、培训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四、培训内容
时间 | 培训主题 |
第一天上午 | 开班典礼、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 |
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 |
第一天下午 | 家庭教育规划并开展家庭教育 |
第二天上午 | 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
第二天下午 | 家庭教育问题解决方案和咨询建议、总结与应用。 |
结业典礼 |
五、培训费用和缴费方式
1.培训费为初级1980元/人、中级2980元/人、高级3980元/人(包含师资费、场地费、工作人员费用、材料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缴费方式:对公汇款(温馨提示: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缴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开具发票。)
对公汇款账户相关信息为:
账户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账 号:649674034785000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雅居乐支行
发票内容:培训费
六、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报名后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命名为“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单位全称+姓名”,发送至邮箱69026933@qq.com。
2.联系方式:陈老师13711772991
报名二维码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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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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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截图 | (请将身份证正面照片粘贴于框内,仅供学校保卫处入校检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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