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学院各部门:
5月1日(星期日)为劳动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30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一)放假, 5月3日(星期二)开始上班上课。
5月4日(星期三)青年节,当天下午学生和28岁以下(含28岁)的教职工放假半天,院属各部门照常上班。
特此通知。
商贸学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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