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是国家公祭日。在这二个国家公祭日来临之际,日渐转冷的天气似乎也在提醒着我们,69年前,在南京的土地上,有过一个更为严酷的冬天。
勿忘国耻
1937年12月13日,我们不能忘记,那是一个被鲜血侵染的日子。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城,掠夺财物、烧毁城市、侮辱妇女、屠戮手无寸铁的百姓,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为了纪念惨死的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纪念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今天,我校学子自发组织了一系列活动,用这种特殊的形式,铭记历史,缅怀英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晚上7:30由院团委网络编辑部组织院团委全体成员在教学楼东103举行观看纪念“12.13”公祭日电影活动。
首先,主持人对本次活动做了简单的阐述,让我们明白到牢记历史并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牢记历史创伤,汲取历史教训。正视历史,才能更好开拓未来,让每个人在内心都播下和平的种子,让和平的阳光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永恒存在。

观影完,院团委全体人员移步到教学楼下为纪念公祭日点灯仪式,用这种特殊的形式来铭记历史。

这次活动,向广大师生们宣传了国家公祭日,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爱国之情,“历史可以被原谅,但永远不能被遗忘。” 南京大屠杀是全体中华儿女心中永远的痛,我们不应该忘却这段血泪史。
作为当代新青年,我们应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与推广,认真工作,刻苦学习,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努力拼搏,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网络编辑部供稿
宣传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