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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
接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2013年高校团干部(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将于今年9月启动,我省共有55名干部选派名额。为延续前两年挂职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挂职工作成效,扎实做好干部选派工作,请各地市团委、顺德区团委提前做好2013年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需求调研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研挂职干部选派需求。结合工作实际,今年的挂职选派工作将通过需求申报的方式进行,即由各地市团委首先提出选派需求,团省委再选派干部前往挂职。请各地市团委、顺德区团委对照全国挂职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调研辖区县级团委(东莞、中山镇级团委)工作需求,结合地方实际,从推动校地合作、推进基层团工作的角度,选取挂职派驻地点。原则上,要求广州、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市分别安排不少于3个县(市、区)团委接收挂职团干部,其它地市安排不少于2个,顺德区安排1个。每个县级团委(东莞、中山镇级团委)最多派驻1名的挂职干部。
二、沟通落实挂职团干部工作保障。各地市团委、顺德区团委要及时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提前沟通本年度挂职选派事宜。申报高校挂职团干部需求的县级团委(东莞、中山镇级团委)要求必须能按照选派工作通知要求落实挂职干部的工作待遇,落实工作岗位和挂职任命,能解决挂职干部的住宿和工作餐。
各地《高校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选派需求表》请于8月30日前盖章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联系人:朱瑞峰,陆冠儒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gzgb2011@163.com。
附:
1.高校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选派需求表
2.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