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着力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打造成长、发展平台,为广东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共青团广东省委决定授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等10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称号,授予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团工委等122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世界学校团总支等10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团支部等122个单位“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陈影然等10名同志“广东省十佳团县委书记”称号,授予梁家智等100名同志“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马斯韵等305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伍思琴等451名同志“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我省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发展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把握时代脉络,抓住发展机遇,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名;
2.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3.广东省十佳团县(市、区)委书记名单;
4.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名单;
5.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6.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