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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声动校园”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第二赛区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广州地区各高职高专、独立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声动校园”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本次比赛广州地区高职高专赛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声动校园·Young我唱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共青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5日

    地点: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四、参赛对象

      广州地区各高职高专院校、各独立二级学院在校大学生

五、赛程设置

    (一)2012年11月,各高校举行校内初赛,确定复赛人选。

    (二)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17:00前各高校为本校参加复赛的选手报名(报名方法详见附件2)

    (三)承办单位将于12月3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比赛出场顺序进行抽签。各参赛单位应派代表参加。未能按时参加抽签的参赛单位将由承办单位代替抽签。比赛顺序以抽签序号为准。

    (四)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举行广州高职高专赛区复赛,组织评审,确定晋级广东赛区决赛的选手。

六、参赛须知

    (一)类别

本次赛事分业余组和专业组(各高校艺术院系声乐专业)两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1.选手以歌声唱响十八大、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以及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为主题,歌曲内容要积极健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

    2.选手可选择美声、民族、摇滚、通俗等唱法。

    3.选手可以独唱、组合、乐队形式参赛(组合、乐队最多四人)

    4.赛事鼓励参赛选手演唱自己创作的作品,组委会对参赛选手演唱原创作品的给予酌情加分。

    (三)比赛环节:

      复赛采取现场演唱形式比赛。比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手按顺序演唱一首指定曲目(曲目表详见附件3)或原创歌曲,由评委根据选手表现进行打分。统计专业组总分前6名和业余组总分前12名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18位选手在安排顺序下依次出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评委们根据选手表现评分,统计分数后,由计分人员统计第一轮及第二轮的总分得出排名顺序,由评委代表进行总评并宣布比赛结果。符合晋级名额要求的选手可晋级广东赛区总决赛。

    (六)本次比赛的评委由广州高职高专赛区复赛筹委会负责推选,并报送大赛组委会审核确定。

    (七)每个高校须安排1位老师作负责人,统筹本校参赛选手的联络和后勤工作。

    (八)参赛高校比赛过程中所产生的服装费、来往交通费等费用由各高校自行负责。具体的赛会组织工作另行通知。

    承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黄   泓  电话:15989262345

    林思远  电话:13602401608

    办公电话:020—34880539

    传真:020—34880539

    大赛邮箱:2465922633@qq.com

共青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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