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暑期组织优秀大学生到信访部门开展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6

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相关高校团委:

去年,中山大学在青马学员中安排了12名同学到省委信访局实践锻炼,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徐少华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批示:“安排大学生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了志愿者锻炼和信访工作的双促进。拟在工作中逐步推进,人数上逐步增加。”为了切实贯彻省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省信访局、团省委研商,决定在总结去年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高校优秀大学生中深化此项工作,于今年暑期组织100名广东优秀大学生到信访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二、组织形式

    各相关高校团委按照要求,选拔8-12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与省、市信访局对接,到省信访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参与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一)对群众开展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二)协助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办理、上报、督办和反馈信访事项;

   (三)协助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协助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的心理疏导、利益调解和解释安抚等工作。

四、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在读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三)原则上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现任或曾任学校主要学生干部;

   (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基础、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选拔工作。请相关高校高度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马工程学员中组织发动,认真选拔推荐,尽快落实所分配名额。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结合选拔条件,尽量安排生源为信访局所在地区的学生参加。团省委、省信访局、省学联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后于8月1日前就任。在信访社会实践工作期间,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要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食宿、交通等条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大学生志愿者购买保险。请各校参考《高校与地市信访局对接表》见附件(1),于7月20日前,填写好《高校信访工作志愿者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tswxxb3@163.com。

   (二)做好对接工作。各相关高校与对接地市信访局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保障人员到位,了解工作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社会实践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信访部门要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出具鉴定,交由学校团委及相关组织,作为评价考核依据。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要确定一名大学生志愿者为信息员,收集和上报在本市工作的志愿者的心得、经验、活动简讯等信息;省信访局在本局工作的志愿者中确定2人为宣传委员,负责编辑印制每周工作简报,并向省领导、团省委和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各相关高校报送。

   (四)做好总结提升工作。本次活动是高校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及时总结和梳理活动中的相关成果,包括具体做法、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等,并将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及省信访局办公室。团省委将联合省信访局适时召开座谈会,分享交流实践感受,对优秀大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戚加鹏、潘镭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省信访局联系人:崔无瑕

联系电话:020-87196463

附件1:高校与地市信访局对接表

附件2:高校信访工作志愿者信息表

附件3:各地级以上市信访局联系人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信访局

                                    2012年7月11日

最新通知

  1. 关于做好团市委2024年暑期“三下...
  2. 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三下乡”社...
  3.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百...
  4. 关于选拔“百千万工程”突击队参...
  5. 关于表彰学院 2023-2024 年度团学...
  6. 关于2023—2024年度广州科技贸易...
  7. 关于推荐评选2023-2024年度广东省...
  8. 关于2023年度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9. 关于召开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第...
  10. 关于2023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