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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团支部腾讯微博推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4

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的建设工作,按照团中央学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集中开展高校团支部腾讯微博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排专人负责新媒体应用工作。请各高校安排1名老师和2名学生干部负责本校共青团新媒体应用工作,并统计负责老师、学生的姓名、职务、手机、QQ、常用邮箱等,以“高校名+新媒体应用工作负责人”(如中山大学-新媒体应用工作负责人)命名文件,于9月6日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同时请负责老师加入工作QQ群:189932716。

       二、开通高校团支部腾讯微博。请各高校团委收到《高校团支部微博使用说明》后,将新微博账号发放给本校所有团支部(若账号数量不足,请自行开通新微博;已开通微博的团支部可继续使用原有微博),并于9 月16日前开通本校所有团支部腾讯微博,完成高校团支部微博体系建立工作。

      三、统计团支部微博数量、开通情况。请各高校团委按照《高校团支部微博使用说明》要求,组织各团支部填写微博名称(以“学校+班级/专业+团支部”命名)、设置头像(团徽、校徽、院徽、班徽等)、完善相关资料等,报本校团委备案,并收听团中央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校团委微博。统计本校各团支部微博数量、开通情况并以“学校+团支部腾讯微博状况统计”命名文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四、调研各高校校园手机报发展情况。为及时了解校园手机报的开办情况,进一步推动校园手机报的应用,请各高校团委对本校校园手机报实际情况展开调研,统计发布数量、合作对象、覆盖范围、发布内容、运营模式、收效成果、工作经验和工作建议等,以“学校+校园手机报调研报告”命名,于9月16日将调研报告报至团省委学校部。未开办的高校请以“XX高校+未开通校园手机报”命名邮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五、团组织微博建设工作总结。总结团组织微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进展、好建议,将总结以“学校+团组织微博建设总结”命名,于9月16日前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陈坚、张馨元、杜格林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团省委学校部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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