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
值建团90周年之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校园氛围,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入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拟联合举办“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或“文化艺术节”)。现向各高校征集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部分活动项目,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缤纷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文化艺术节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化艺术节设“与信仰对话—唱响时代主旋律”系列实践报告活动、“与文化交融—感受校园文化魅力”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与艺术同行—舞动多彩青春”系列校园艺术活动三类活动。
(一)“与信仰对话—唱响时代主旋律”系列实践报告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科学发展、实践先行的和谐氛围,宣传新时期广东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八大”重要精神,通过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经验分享会,与同学们分享各地推动、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成就和生动案例,使广大学生感受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社会快速进步、生活水平提高方面的重要现实作用;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相关专家学者进校园,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唱响时代主旋律,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爱党爱国信仰,践行科学发展观。主办单位拟开展“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具体详见《关于开展“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知》。
(二)“与文化交融—感受校园文化魅力”系列校园活动。为进一步凝练校园文化、彰显校园精神,开展以校园景象、师生生活、人物事迹等具体内容的文化活动,向学生、高校及社会传播广东特色校园文化、校园精神和校园魅力,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热爱母校、热爱校园生活、尊师重道,珍惜大学学习时光。主办单位拟从“吾爱吾校”、“吾敬吾师”、“吾惜吾友”三个层面在全省高校范围开展广东特色校园文化宣传活动。
(三)“与艺术同行—舞动多彩青春”系列校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提升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营造浓郁岭南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展现当代广东大学生良好的青春风采和激情飞扬的大学校园生活,用同学们多彩艺术和娱乐方式,让大学校园缤纷灿烂,异彩纷呈。主办单位拟于“十八大”之后,举办庆祝“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大型文艺晚会。
五、项目征集有关要求
(一)深入学生,充分调研。请各高校立足本校实际情况,深入学生当中,切实做好前期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学生对校园文化艺术方面活动的现实想法和需求,收集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信息,为设计校园文化艺术节项目做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精心设计,积极申报。各高校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在前期的调研基础上,精心设计积极健康、内涵丰富、能够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的省级、校级活动项目。请各高校围绕三个活动内容系列积极申报校园文化艺术节省级活动项目,每个系列每校限报2项。请申报高校填写《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见附件),并与具体承办方案于9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团省委学校部邮箱。组委会将对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最终遴选若干项作为本届文化艺术节的省级项目,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请各高校以此次征集活动项目为契机,在本校充分做好深入调研,在学生中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同时要做好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文化艺术节各类项目活动,为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奠定基础,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幸福广东建设。
联系人:陈坚 张馨元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