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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2年KAB创业教育项目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

 附件1:

培训班的有关事项

一、培训班简介

1. 业界权威的师资团队。国际劳工组织KAB项目高级培训师刘帆领衔的专家团队担任本次课程设计和主讲教师,带来前沿权威的专业资讯。

2. 独特新颖的教学方法。采用参与式教学方法,集“头脑风暴、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商业游戏、练习”等方法为一体,强调学员主体参与和能力拓展,体验式学习轻松而高效。

3. 专业实用的示范课程。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KAB培训教程”,提供具体的课程设计和观摩示范课,突出授课实际操作技能,提升创业指导教学效果。

4. 体系化的后续扶持。参与KAB项目培训的高校和教师经过评估认证,可获得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和“KAB项目讲师/KAB项目培训师/KAB项目高级培训师”等称号。

二、培训对象和方式

1. 高校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2. 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主管领导和职业指导老师;

3. 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4. 高校团委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

5. 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

注:培训班采用小班授课模式,限30人/班。

三、参训流程

根据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的统一要求,参加培训的院校须签署《开课承诺书》(见附件2),培训学员须填写“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报名表”(附件3)→回传参训回执单报名→交费→报到→参训→获取证书。(《开课承诺书》、“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报名表”报到时上交)

四、报到事项

1. 收费标准:2980元/人(含培训师授课费、会务组织服务、培训教材、讲义课件、培训资料等成本费用);住宿、往返交通及个人消费自理。

2. 参会回执:请于2012年6月15日(周五)前将报名回执表传回。

3. 具体报到地点、住宿标准、培训时间根据各地培训班情况另行通知。

五、培训证书

1.结业证书:五天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教师将获得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并由高级培训师签名的结业证书。

2.讲师资格证书:根据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质理监督与效果评估体系(见附件3)的要求,经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由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资格证书。

附件2:

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实施标准阅知条款

暨高校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承诺书

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在华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规范项目发展,高校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须遵循以下实施标准:

(1)至少有2名参加过KAB项目讲师培训班并取得讲师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教师;(2)将“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纳入学校公共课选修体系,每学期授课时间不少于32学时;(3)采用小班授课形式,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35人;(4)提供KAB培训大纲中要求的教学场地、设施及必要的教辅材料;(5)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校规定给予考试合格的学生相应学分;(6)积极参与和配合项目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

——————————————————————————————

我校已阅知上述条款。

我校承诺自___年___月起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课程,并在开设该课程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标准。                             

                  

  高校或高校教务处(盖章) 

                        日期: 

附件3: 

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培训申请表

填表说明:

1、请在相应的¨内填ü号,为了方便您填写,可以直接使用“þ”粘贴覆盖即可;

2、为了给您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请您认真详细填写模版内的信息,确保组织者和培训师能够理解和明白您的培训需求。表格长度可以根据填写内容自动延长调整。感谢您的合作,辛苦了!

附件4: 

                      回执单

附件5:

 KAB 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培训班(TOF)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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