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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2年广东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挂职任命工作的督办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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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尾、东莞、清远市团委:

       2012年3月,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选派了145名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并下发了《关于派遣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2]7号),要求各地落实挂职团干部的派遣任命工作。目前,高校挂职团干部已经全部到各县(市、区)开展工作,为加快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截至6月30日,尚有部分县级团委(名单附后)尚未完成挂职团干部的职务任命工作,严重影响挂职团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按照团中央的要求,现予督办,各相关地市团委务必于7月20日前协调落实挂职团干部的职务任命工作,并将任职情况反馈到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朱瑞峰 黄熙媛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87195615

附件:2012年广东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尚未任职的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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