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省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预备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相关高等学校团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根据工作安排,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拟于2012年5月24—25日在广州召开。届时,省委省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团中央主要领导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下半年全省团的工作任务;
2.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年中述职。
二、会议安排
1.本次会议主会场设在广州珠岛宾馆。主会场出席人员为:团省委十二届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在粤的十六届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不是委员、候补委员的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广州地区高校团委书记,省直团工委及省直有关厅局团委书记,省国资委团委及相关监管企业团委书记,省社会组织团工委书记,各省驻粤团工委书记,团省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及四个中心全体干部(含借调、挂职干部);
2.本次会议在全省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通过视频系统进行直播。分会场出席人员为:非委员的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班子成员、非委员的县(市、区)团委书记,中山、东莞中心镇的团委书记,所在地高校团委书记,团委机关全体干部。
三、参会报名
1.团省委十二届委员,在粤十六届团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各省驻粤团工委书记,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
2.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省社会组织团工委书记、团省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团省委办公室负责;
3.省直有关厅局团委书记,由省直团工委负责;
4.国资委系统企业团委书记,由省国资委团委负责;
5.广州地区高校团委书记,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
6.各分会场出席人员由所在地团委自行组织。
四、具体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会议报名要求在5月21日中午前汇总参会名单,于5月21日下午3时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报团省委办公室;
2.请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根据十二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提交3000字以内的书面述职材料,包括:对团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成效及不足、对团省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方面内容,于5月22日上午10时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团省委办公室邮箱(tsw5611@126.com);
3.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廖一川、罗悦文、黄芳芳
电话/传真:020-87185611、020-87185608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6日
附件
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备注:广州地区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各地市限带两名工作人员,请一并填写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