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2年广东高校团干部赴县级
团委挂职工作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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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各挂职团干部:
为加强挂职团干部工作管理和指导,经研究,制定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工作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围绕团省委中心工作要求,在县级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全身心投入基层团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两进三同”、下乡调研、青年活动等,深入基层,紧密联系青年,帮助他们解决成长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与普通青年的朴素感情;整合社会资源全力推进县域青年社会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他们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探索建立青年社会组织与学生社团的“互促互助”帮扶机制,激励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结合当地实际,着力推动校地合作项目,依托学校资源支持和推动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和活跃基层团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力求实现校地合作的长效化运作。
二、挂职工作制度
1、“五个一”工作制度
工作“五个一”,即要求每位挂职团干部每一季度开展五天的“两进三同”、挂职期间联系指导或培育一个青年社会组织、推进一项校地合作项目、结交一批基层青年朋友、形成一份基层团工作调研报告。
微博“五个一”,即要求每位挂职团干部每周通过移动微博(先开通移动微博,并与新浪微博关联)发布一条学习的心得体会、一条调研所得、一条参加活动所感、一条策划或工作经验、一条基层生活体验。移动微博账号需与“@挂职交流”互粉,新浪微博账号需与“@广东学联”互粉。
2、分片交流制度
在每个地级市建立片区服务队,由当地团市委确定一名服务队队长(各地推荐的队长名单见附件)。以服务队为单位总结、提升本片区挂职团干部在县区开展的好项目、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宣传本片区挂职团干部中的好人好事,推荐优秀挂职团干部;促进片区内外挂职团干部的学习交流。
服务队队长协助团省委、团市委做好挂职团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片区服务队工作总结,每月形成一份工作动态上报团省委和团市委;定期在团省委学校部挂职交流网站更新本片区工作信息、优秀工作项目和经验;完成团省委、团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反映挂职团干部的学习、生活工作诉求。
3、激励保障制度
团省委将定期编印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工作动态,发到各级团组织和高校分管领导,反应挂职团干部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微博发布情况,每月评选6-8名说客积极分子,给予100元话费奖励。在挂职中期和后期,集中对挂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挂职结束后,将根据挂职团干部工作现实情况,集中表彰挂职工作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并推荐部分优秀代表参评2013年省“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4、挂职团干部考勤制度
挂职期间,挂职团干部要严格遵守当地考勤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2天以内需向所在县级团委提出书面申请;2天以上、5天以内需向所在市级团委提出书面申请;5天以上需向团省委学校部提出书面申请。团省委、团市委将不定期抽查挂职团干部工作考勤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市团委要做好挂职团干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挂职团干部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基层团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挂职团干部学习提高。
2、各高校团委要关心和指导挂职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挂职工作的先进事迹,帮助协调资源推动校地合作项目,帮助解决挂职团干部实际困难。
3、各挂职团干部要严格遵守当地工作制度,在县级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做好各项挂职工作任务;要学习、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总结、梳理,注意培养和创造适合当地特色的经验做法;要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善于学习,进一步加强工作积累和经验积累,全力以赴推动基层团工作,实现自身的成长提高。
团省委联系人:朱瑞峰、黄熙媛
联系电话:020-87195615、13632283380
附件:2012年广东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服务队队长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
附件:
2012年广东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服务队
队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