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2]4号
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职中专学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省直团工委,各高等学校:
2011年,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选派了158名学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一年来,在各有关学校的关心指导下,在接收地党委政府及团委的支持帮助下,挂职团干部心系群众、扎根基层,搭建校地合作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活跃基层团工作,最亲密地与青年在一起,最真切地为青年谋幸福,得到当地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群众的好评,学校共青团干部获得锻炼成长。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干部的培养锻炼,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统一安排,2012年拟继续开展选派学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名额
(一)选派对象:我省高校、中职中专学校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
(二)选派名额:按照全团统一安排,今年我省需选派145名学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其中130名干部到省内121个县(市、区)挂职锻炼,15名干部到广西县级团委挂职锻炼。结合我省实际,请“211工程”院校分别推报3名干部,其它本科院校分别推报2名干部,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二级学院分别推报1名干部作为挂职干部人选。请省直团工委、地市团委在本地区中职中专学校中推报2名共青团干部作为挂职干部人选。
二、工作安排
(一)推报人选要求: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二)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三)时间进度安排:2月29日前,各单位推荐挂职干部候选人选;3月9日前,召开新一批挂职干部工作培训;3月10日前,挂职干部到地方赴任。
(四)任职安排:团省委学校部将综合各校推报情况,择优选取候选人选,根据就近就便和工作延续性的原则,制定挂职团干部到县级团委的选派安排。
三、激励措施
对于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派出单位将授予专项工作优秀组织奖或先进单位,并在接下来的工作项目上予以倾斜。对于挂职团干部将在评先评优、培训出访以及项目资源支持等方面予以体现。今年将对去年涌现出来的优秀挂职团干部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选派任务。本次选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校要充分认识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培养锻炼后备干部、巩固和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战略高度,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物色推荐工作。组织推荐的过程中,各级团组织要注意协调组织、人事、教务等各部门,从政策支持和生活保障等各方面为选派工作做好制度保障,努力将该项工作建设成为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工作手段。
(二)充分协调,做好派遣沟通。各地市团委要主动协调,加强与本地院校、教育部门和县级组织部门沟通,尽快摸清所辖县区团委所需人数,落实挂职工作岗位,理顺组织程序,并及时汇总上报团省委学校部。原则上,省内县级团委各派驻一名挂职干部,如需多派请注明。
各单位《选派干部登记表》请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2年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已挂团省委网站,请自行下载。(挂职工作联系人:朱瑞峰,电话:87185614、8719561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