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现将《关于做好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13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高校团委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共青团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0〕23号)的团属关系向上级团组织进行报告。3月15日前,团省委直管的高校团委信息报团省委学校部,其他单位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组织部 饶 玲 020-87185617;
学校部 陈 坚 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电子信箱:tswxxb3@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
附件:2011年共青团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