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1]9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总结的预备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高校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
2011年,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有关要求,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从全省高校中选派了158名共青团干部到广西、贵州相关县级团委以及省内各县(市、区)团委挂职锻炼。自工作开展以来,我省高校挂职团干部迅速转变角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昂扬的斗志,全力投入到基层团组织工作中,为基层整合资源、创新思路,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目前,本批次挂职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做好工作总结和交接,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关于挂职结束时间
本批次挂职团干部工作期限是2011年1月-12月。考虑到学校和地方的实际情况,本批次挂职团干部将于春节前返回,具体返回时间稍后团中央将统一部署。
二、挂职团干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梳理
各位挂职团干部要在剩余的时间里,认真梳理挂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和收获,注重总结工作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分别向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汇报。要做好工作交接,注重将调研和实践探索的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并建立起学校与地方的长期合作机制,帮助基层完善和健全制度化建设。请各位挂职团干部在挂职结束前,提交以下汇报材料:
1. 请于11月30日前,填写《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统计表》,并完成一份牵头推进的重点工作项目总结(团省委重点工作项目)、一份校地合作项目总结、一份两进三同工作报告。文字精练扼要,无具体字数要求。
2. 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一份基层团工作调研报告、一份挂职工作总结。调研报告题目自拟,主题应为基层团工作探索和研究。团省委将会选编部分优秀调研报告,形成报告文集,作为推进基层团工作的重要理论参考。工作总结要求系统归纳本年度挂职工作,汇报挂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突出工作亮点和成效,总结挂职收获。团省委将根据挂职团干部工作情况,评选表彰一批杰出挂职团干部。
三、接收单位要做好挂职团干部的考核鉴定工作
各地市团委要主动向组织部门汇报本批次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地方挂职情况,指导县(市、区)团委会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对挂职团干部进行考核鉴定。具体鉴定考核办法稍后通知。对工作特别出色的挂职团干部,当地组织部门要向派出学校推荐提拔使用。对热爱基层工作的优秀挂职团干部,可考虑与学校组织部门协商,鼓励挂职团干部到地方任职。广西、贵州挂职团干部的考核鉴定由所挂职县级团委会当地党委组织部开展。
四、派出单位要做好挂职团干部的返校工作安排
各高校团委要抓紧与接收单位对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挂职团干部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挂职团干部回校的工作交接安排。挂职团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将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中职学校派出的挂职团干部由地市团委会同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返校工作安排。
近期团省委将下发正式通知进一步明确本批次挂职团干部的总结和返校安排,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工 作总结和对接。
附: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统计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附件:
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统计表
挂职干部: 填报日期:2011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