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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马工程”社会实践教育暨“学企双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团广州市委、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青年中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大学生深厚的群众根基、朴素的群众感情和社会实践能力,加强和促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团广东省委学校部和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决定,于2011年12月初在广州开展“青马工程”社会实践“学企双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把握纪念一二·九运动的契机,创新开展“青马工程”社会实践与非公企业团建活动的“百佳团支部走进百家非公企业”新形式。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和汪洋书记在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始终牢记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任务在于保持与广大普通青年的血肉联系,自觉执行群众路线的,切实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

三、活动形式

      创新“青马工程”社会实践与“两进三同”工作新模式,推动100个广州地区高校基层团组织与100个广州市非公企业团组织结对共建。

四、活动内容

(一)每周一见习:探索高校团支部书记融入非公企业,挂职担任非公企业团干部或团建指导员。每周到企业实习一次,在学习和了解企业的过程中帮助策划、组织非公企业青年员工的活动,探索开展更切合非公企业的团建工作。

(二)每月一团日:高校团组织与非公企业团组织共建学习实践、文体活动、项目竞赛等不同形式的活动平台,拓宽非公企业团组织的活动领域和青年员工的社会交往范围。每月开展一次团日活动。

(三)每季一交流:每季度组织一次大学生与企业青年的交流活动。组织高校团员青年走入企业,进行访谈交流、模拟实验、实习体验等活动;组织非公企业的青年员工回访高校,感受高校文化氛围;选派优秀大学生担任非公企业青年“圆梦计划”学习助理,辅导非公企业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结合“商学双优”活动,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到非公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企业也可派员到大学团组织中开展宣讲、模拟招聘等活动,建立人才储备数据库,打造高素质的后备人才队伍。

(四)每期一评选:每学期末,参与共建的高校团组织上报活动成果,由团省委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树立典型。

(五)每年一调研:共建的团组织每年合作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活动要求

(一)广州各级共青团要及时向辖区内非公企业团组织负责人传达活动精神。团广州市委青工青农部在11月30日收集首批参加活动非公企业团组织名单,并报送团省委。

(二)各结对高校团组织、企业团组织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团省委将定期组织相关座谈会和工作汇报会,听取相关团组织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团省委拟于2011年12月初在广州开展“青春同行”主题团日活动,邀请参加首批结对的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和高校团支书代表开展集体团日活动。团广州市委请在11月25日之前向团省委报送一个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扎实,团员青年活跃的非公企业团支部作为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现场。

五、其他事项

(一)活动期间,团省委将建立相关专题网站,邀请有关媒体跟踪报道共建结对开展的活动成果。

(二)各非公企业要利用下属网站、广播、报刊杂志等宣传阵地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各院校要在校内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阵地进行宣传报道。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戚加鹏、何龙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文嘉

联系电话:020-87185627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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