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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创作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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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

    为庆祝党的90华诞,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入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联合举办“永远跟党走”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根据《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相关安排,现将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歌我来唱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5日到11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公司协办,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承办。大赛设立大赛执委会和评委会。

    执委会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具体由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大赛组织的日常工作。

    大赛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广东省有关高校艺术教育指导、广东省声乐界大师、名流及资深音乐人等具有相关专业鉴赏水平的专家组成。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大中专院校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参赛方式

    活动可以团支部、自由组队或个人的方式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个人)设1名队长,可聘请1名指导老师。每个参赛队伍(个人)限上报一份红歌MV创作作品,每个参赛学生可以同时参加不超过两支队伍但不得同时担任两队队长。报名须经所在学校团委确认参赛资格。

    备注:2011年暑期开展的“党史青春路”广东大中专学生寻访采风活动—— “百部红色MV”作品可参与此次“红歌我来唱”大赛的活动评选。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

    各参赛队伍在以下4个主题中选择一个参与比赛:

    (1)革命热血照我心—广东革命历史故事;

    (2)光荣先辈流芳名—广东革命先驱故事;

    (3)改革开放新天地—改革开放成就;

    (4)红歌精神伴我行—革命精神在当代。

    2.作品类型

    各参赛队伍(个人)在以下3个类型中选一个参与比赛:

    (1)歌词改编:通过改编歌词,唱响广东的革命历史,先驱的光荣事迹,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红歌精神的深刻内涵。

    (2)曲风自选:利用现代曲风如Rock,R&B,朋克,复古等等,将红歌唱开唱广,唱到大众里。建议通过当代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加入流行元素来拓展红歌的外延。

    (3)原创(词曲自编):吸取地域特色,展现属于自身先辈的革命历史、先驱,革命圣地和革命成就。利用方言,地方戏曲、民族服装、革命老建筑等展现独特的红歌。

    3.报送形式

    (1)参赛队伍需将报名表(见附件1),创作文档及红歌MV成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大赛执委会官方邮箱:honggemv@qq.com

    (2)各参赛队伍开通腾讯微博,命名“红歌+院校名称+队伍名称”,并收听大赛官方微群——红歌我来唱-MV作品大赛,并将参赛红歌MV成品公布于官方微群,大赛执委会将发布网络投票,由网民自由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票。

    4.其他事项:

    (1)时间:MV时间在2分30秒—8分钟;

    (2)团队成员: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1人,队长1人,作词/作曲1-2人,编剧1人,导演1人,演员不超过40人。

    5.特别说明

    参赛作品请勿添加工作室或者公司任何角标,如需体现可添加至片头或者片尾中,不可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语、标识和任何外部链接等。

    参赛作品要求反映时代特征,展示青春风采,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主题鲜明、立意独特,构思精巧,内涵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思想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活泼。禁止一切恶搞、庸俗内容,禁止歪曲和篡改历史,避免因知识缺失而造成的关于主权领土完整、史实的记忆错误。

    五、赛程设置

    (一)制定规则

    9月下旬,组成大赛组委会,确定《“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作品大赛方案》;组成大赛评委会,研究制定《“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作品大赛评审规则》;下发组织大赛活动文件和各项规则,为大赛活动的开展提供指导与咨询。

    (二)赛程一:上交报名表及创作文档

    各参赛队伍必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交包含创作改词/改曲、MV制作剧本等信息的创作文档电子版(见附件2模板);报名表及创作文档制作成压缩文件,并命名为“红歌MV+院校名称+队伍名称”在10月30日24:00前发送至大赛执委会官方邮箱:honggemv@qq.com

    (三)赛程二:上交红歌MV成品

    各参赛队伍必须在11月10号24:00前将网络红歌MV作品成品,以普遍使用的视频格式(如mp4/mpeg/wmv),命名为“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作品大赛+院校名称+队伍名称 发送到大赛执委会官方邮箱:honggemv@qq.com

    同时,各参赛队伍须将红歌MV成品放上腾讯微博,并发布在大赛执委会官方微群:红歌我来唱-MV作品大赛上,参与网络评选。特别提示:红歌MV成品可通过几大视频网站(如优酷、土豆),或直接用腾讯微博上传,大赛组委会将于11月12日24:00截止网络投稿,并发起网络投票,请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将红歌MV作品发布。

    (四)大赛终审。大赛组委会根据报送作品的情况,以专家评审对报送作品各部分的评审打分及网络网民评选为根据,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大赛结果将于11月25日公布在大赛官方微群等公共主页。

    六、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含个人参赛)

    大赛设置作品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数占总参赛队伍数目的30%,颁发证书及奖金,一、二、三等奖数量比例为1:3:6。

    (二)单项奖

    大赛设置最佳作曲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作词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红歌风尚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原创剧本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编导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摄影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最佳剪辑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大赛设置网络最受欢迎奖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三)说明

    大赛团体奖与单项奖总数不超出总参赛队伍数目的50%。

    七、大赛涉及的有关问题

    大赛组委会允许的参赛作品来源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学生自己原创或参与创作的;二是由指导教师等专业创作人士提供的;三是通过相关文本(如书籍、杂志、网络)获得部分原稿。后一者需通过授权方式进行,或在申报时注明作品出处。本次大赛组委会鼓励原创作品,将在评分中具体体现。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更新动态请关注官方网站:

http://edu.qq.com/zt2011/gddxswhysj/open.htm

官方微博http://t.qq.com/gdxywhysj

承办高校负责老师:刘泽炀、于洋

联系人:赵悦盈,周锡俊

联系电话:0756-3668049,13750004012,15915895588

电子邮箱:honggemv@qq.com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王汝干、张之祥

联系电话: 020-87185614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创作大赛报名表               

          2.“红歌我来唱”网络红歌MV创作文档(模板)       

                                                                   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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