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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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思函〔201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文明办、团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13号以下简称“竞赛通知”)要求,经研究,我省拟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活动,此次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主办,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复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组织委员会:
主 任:省教育厅巡视员、党组成员 李小鲁
副主任: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 张子兴
团省委副书记 曾颖如
委 员: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袁本新
省文明办副调研员 魏安雄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张文杰
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汪永智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 毕燕萍
办公室主任:江存余
执行秘书: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罗维东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朱冰
二、参赛形式
为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提高参赛的普及率,本届竞赛采用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的形式进行。经参赛学校初赛评选的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经省级复赛合格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决赛。本届竞赛征文类的四个比赛项目,我省仍使用纸质文本征集、评选,暂不使用网络征集、评选。
三、参加省级复赛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中职学校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参加省级复赛参赛作品封装单》、《参加全国决赛作品封装单》统一报送省复赛承办单位: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教育路31号何燕桃收,邮编:528237,联系电话:15602833816。
(一)省级复赛组委会指定邮箱:heyantao1202@126.com
(二)联系人: 江存余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电 话 020-37629419
罗维东 省职教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电 话 15602833828
(三)以下网站刊登本竞赛通知、数据库模板和获奖名单:
http://www.gdhed.edu.cn http://www.gdgm.net
http://wmfc.chinazy.org/
四、参赛费用
按教育部等部门《竞赛活动通知》要求,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每件交参赛评审费20元。由参赛学校将评审费通过银行先期划拨至省复赛组委会承办单位,省复赛评审后统一拨付全国决赛组委会。开户行和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官窑支行
账 号:524 001 040 003 134
汇款时请务必写清楚汇款人所在学校的名称和汇款人姓名,并且在邮寄参赛作品时附上参赛费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是中职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是提高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有效途径。各地教育局、文明办、团委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采取措施,提高学生、教师参加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参与面和普及率,力争做到校校参加、班班比赛、人人参与。各地中职学校要将竞赛活动与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形成富有职教特色的、生动活泼的德育氛围。
(二)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组织的常规德育实践活动,比赛时间、类别和项目相对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在每年新学年开始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把竞赛内容渗透于全学年的教育、教学之中。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年竞赛项目的调整组织好初赛。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参赛学校要认真总结竞赛活动经验,表彰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参加“文明风采”德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活动的育人功能。
有关省级复赛活动的事宜请与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江存余,电话:020-3762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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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