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属高校评选2014-2015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评选2014-2015学年度广州市优秀学生的通知》(穗教思政〔2015〕22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 广州市“三好”学生
2. 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
二、候选人推荐范围
我院2012、2013级学生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信息工程学院总共2个名额,原则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一个分配。
四、考核年限:
2013-2014学年度(2013年9月—2014年7月)
五、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13—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两名。
2.自2013年9月以来,曾荣获院级以上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3.2013—2014学年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年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100分制不低于80分、150分制不低于120分,或者等级制不低于B)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广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从曾担任或现任共青团、学生会、班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各项有益的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
2. 2013—2014学年度被评院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 2013—2014学年度学业成绩总平均分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七、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 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2014-2015学年度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加分细则》(附件2),填写《2014-2015年广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表》(附件3),并将填写后的附件3于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晚上7点前发到辅导员邮箱。
3. 辅导员将于5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将候选人名单、《2014-2015年广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表》、入学以来成绩单(辅导员打印)及候选学生个人10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
4. 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报送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核、评选。5月19日(星期二)下午两点召开评选会议,并将评选结果报送党委。其中学生量化表分数占40%,复核评选占60%。
附件请到班级群下载:
2.2014-2015学年度广州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细则
3.2014-2015学年度广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