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 “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现面向全校选拔优秀的贫困生参加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工作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进行组织评选推荐一名同学上报学工处。经学院相关领导、专家评审后,最终推荐1名同学上报省教育厅。

  二、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各普通高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和安排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高职高专类)。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按照目前我国构建的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各普通高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三、报名时间

  请有意愿的同学于4月9日前到教学楼东306王老师处报名。学院将会根据报名情况,另选时间选出1名学生参加学校的选拔。

 

  信工辅导员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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