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学院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保障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粤教策〔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学院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院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和保障功能,将法治工作融入学院工作全局和改革发展大局,贯穿治校治教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强化依法治校办学理念,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促进深化改革、推动内涵发展、化解矛盾冲突、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师生权益,实现办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办学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基本原则
依法治校,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维护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法治与德治有机统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阔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鼓励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
二、落实学院章程,健全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一)全面落实学院章程
全面落实《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章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章程》是学院治理体系的根基,是全校规章制度体系的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章程》,依据章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院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章程的执行机制建设,将章程纳入《教职工手册》《学生手册》,作为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的重要内容。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法律保留原则,稳妥推进章程修订工作,积极主动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章程在学院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以章程为统领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院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谁制定、谁负责”的主责部门负责制,完善规章制度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程序,遵循依法、科学和民主的制定原则。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规章制度草案应当提交学院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提请学院决策。
(三)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与清理机制
明确规章制度起草、审查、发布的程序,建立学院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机制,起草与审查机构分离,保证学院规章制度与上位法或国家有关规定一致,保证校内规章制度之间相互协调,保证制度条款切实可操作可执行。编制现行规章制度清单,建立规章制度文件库。完善制度废改立程序,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暂行或试行的制度在三年内完成修订工作。推动校内规章制度管理信息化,以信息化为支撑,切实推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学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确立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重大决策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教代会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重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风险可控。
(二)建立健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违反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规范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运行,明确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完善创新创业、联合办学、社会合作保障机制,扩大学院在社会各领域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三)完善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
加强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依法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制度等,要经过教代会、学代会审议通过,保证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完善监督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校内纪检、监察、党内巡查、督查、审计等工作的贯通、协调机制。
四、健全法律风险防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一)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
完善阳光招生制度,严格执行年度招生章程,保证招生选拔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完善教学工作规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业预警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加强学生评价、转专业、评先、奖励、违纪处分等工作的程序规范化,完善教学质量评估、监督和反馈工作。依法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学术纠纷处理规则流程。扩大校企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格式文本,规范学院及授权机构对外签约审查。加强合同签订前审查、纠纷跟踪督办、诉讼法律支撑和决策法律咨询等方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院管理、涉法舆情、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后勤服务保障、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流程办法,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治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师生处理处分决定等进行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妥善应对涉学院诉讼、复议、仲裁等,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三)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员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晋升、奖惩考核等方面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对师生的处理、处分决定作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教职工申诉制度,有效保障教职工的申诉权利。完善修订学生管理制度,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完善招生就业、学生资助、学生评奖评优等工作程序,公开工作流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学生监督。作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设立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和辩护权利。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理程序与报告制度。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公平、公正妥善解决和处理院内各种矛盾和纠纷。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一)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建立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治主题学习。校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组织学院中层干部、教职工开展法治培训,提高其对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法治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推进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组建大学生宪法宣讲团,开辟大学生思政新课堂和社会实践新途径,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品牌。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建设机制
加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实施师德建设主题月活动,坚持师德师风宣传常态化,系统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激励教职工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实践中。
(三)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知识,深化普法社会实践,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纪律意识、契约诚信精神等,融入师生行为规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凝练到学院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将法治教育和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法治社会服务,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六、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依法治校的组织领导,成立学院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定期研究依法治校重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学院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把法治工作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要定期听取关于法治工作的汇报,以依法治校统揽学院工作全局,将其作为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治理水平,实现内涵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健全推进机制
注重学院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由学院相关专家、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外聘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建立院属各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院法律顾问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条件保障,根据需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牵头单位,明晰责任分工,努力推进学院各工作领域法治化进程,形成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大力抓,各职能部门分头抓,上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把依法治校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完善考核机制
学院领导班子要带头依法办事,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包含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内容。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院各部门的法治工作考核,适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绩效考核范畴。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