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文件
穗科贸〔2023〕62号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法治
(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5日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策〔2021〕5号),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信访工作,推进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水平,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具体人员配置
院属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法治(信访)工作,行政副职领导分管法治(信访)工作,作为本部门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法治和信访相关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法治宣传工作、培训,报送法治工作信息;
(二)负责与依法治校办公室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的信访管理、办理工作。
(四)做好部门的法律参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五)负责本部门年度法治、信访工作计划与总结材料的起草、报送;
(六)负责本部门年度普法工作;
(七)负责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法治、信访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信访工作和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并为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充分听取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与法律、信访有关的事宜应经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把关,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各部门法治(信访)工作联络员要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思维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办事,保障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依法治办公室。
附件:院属各部门法治(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
信息表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