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755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验证工作,请专业技术人员在12月30日前完成学时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12月20日前个人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cee/ )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栏目进行注册申请,将本年度参加的所有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在“系统”内进行“个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上传证明材料。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在线点击查看,并且图像清晰。
二、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人于12月30日前将已上传的继续教育证明或证书原件集中交组织人事处核验,不按时提交的,学院不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三、 如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信息系统中仍有2016年之前未通过学校审核的培训项目,或者未在系统中申报的学时,也应将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组织人事处核验。根据穗人社函〔2016〕755号文件,2017年1月开始执行年度验证政策,届时将不再办理补报工作。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