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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填报的通知

2020-09-23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教诊改〔2020〕3号文,见教育部职成司官网通知公告)要求,为做好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数据填报及管理的保障机制,高标准、严格要求组织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本部门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紧数据填报工作,在数据完成后,部门负责人需在网上对数据进行审核并提交,系统将反映负责人是否审核的情况。各部门要做到源头采集,对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负责。

  2.本次填报要求在网上填报,现已将去年的部分基础数据导入网络版中,如填报时打开数据表存有数据,只要在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检查、修正并重新审核即可。

  3.本次采集时间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财务和固定资产数据为2019年度数据)。

  4.填报网址为:http://portal.gzkmu.edu.cn/2020或学院网站首页 “状态数据”栏目进入,并选取“2020年数据平台”进入填报系统,登录卡号为“教师教工号”,初始密码为:gzkm@14065

  注:为了数据安全,请各位填报审核人员登录后即修改登录密码。(操作步骤见附件2)

  5.本次填报,要求先填报完8个数据源,以下为目前数据源表填报情况:

  1) 1.6 机构设置(数据源)(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2) 6.1教师基本情况(数据源)(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注:6.1表数据包括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3) 7.1.1 开设专业情况(数据源)(由教务处负责);

  4) 7.2课程设置(数据源)(注意:需由各教学部门填报,此表未完成,专任教师将无法填报授课情况表);

  510.1.1 学生基本信息表(数据源)(由教务处负责)。

  6.以上7.2课程设置需在2020年10月10日前完成填报并审核,否则将影响后面的填报工作(特别是由各上课教师填报的“教师授课情况表”将无法填报),请各责任部门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7.任课教师填报“教师授课情况表(6.1.2.1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2.2.1 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3.2.1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2.1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的填报及审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20日。

  注:授课情况填报时间段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8.为了更好的规范网络数据平台中“4.1校内实践基地”表校内实践基地名称,凡是表内“实践基地名称(全称)”发生改变的,请各部门书面申请,需经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2020年10月10前交后勤设备处备存,统一校内实践基地名称后方可进行填报。

    :逾期不报将按原有名称进行填报,不上报实践基地名称并私自更改平台数据者后果自负。

  9.各部门的所有数据采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10.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数据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6日。

  11.反馈修改数据和最终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8日。

  12.学院向教育部上报数据时间:2020年10月30日。

  13.本次采集出现的问题或解释,请大家登录“2020数据平台”后点击“注释”栏查看,如果仍然没办法解决的,统一向部门数据采集协调员汇报,由数据采集员汇总通过学院“人才培养状态信息群”(Q群)发送,让大家互相讨论和学习,我们将尽力为大家解答问题,如没办法解答的问题,我们将把问题发送到“职业教育诊改交流群”Q群里,请专家为我们解答。

  注意:各部门所填报的所有数据必须由部门负责人通过网上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否则为无效数据,造成上报整体数据不准确,各部门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晓彬       电话:84567818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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