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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5-09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附件: 附近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docx 附件3: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3个表).xlsx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0号)要求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83号)中指标涉及的内容。详见附件2
二、            评估数据填报分工安排
1)数据填报分工

项目内容
填报或配合部门
网站
登录帐号和密码
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后勤设备处、各二级学院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信息教育技术中心(认证中心)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问卷调查
(校长卷1个)
院长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问卷调查
(专业主任卷5个)
各二级学院
(随机抽取)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问卷调查
(学生卷50个)
各二级学院
(随机抽取)
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师生情况表、专业情况表具体分工详见附件3
2)数据填报时间:请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在2018530日前完成
三、            自评报告撰写
各部门参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83号)中指标涉及的内容,依据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于20186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质量监控办公室gzkmpjb@126.com邮箱。
四、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做好本次评估工作。
(1)    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工作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定填报人员,各部门有关联数据要多方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评估工作。
(2)    确保采集数据质量信息。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保持一致。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避免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形。
(3)    完善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做到观点鲜明、内容翔实、结论客观。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赖晓彬,84567818,邮箱:gzkmpjb@126.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0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
3、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3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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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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