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附近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docx ; 附件3: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3个表).xlsx ;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0号)要求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8〕3号)中指标涉及的内容。详见附件2。
二、 评估数据填报分工安排
(1)数据填报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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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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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或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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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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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帐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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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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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息教育技术中心、后勤设备处、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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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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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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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信息教育技术中心(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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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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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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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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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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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校长卷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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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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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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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专业主任卷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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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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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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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学生卷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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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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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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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师生情况表、专业情况表具体分工详见附件3。
(2)数据填报时间:请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
三、 自评报告撰写
各部门参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8〕3号)中指标涉及的内容,依据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质量监控办公室gzkmpjb@126.com邮箱。
四、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做好本次评估工作。
(1) 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工作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定填报人员,各部门有关联数据要多方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评估工作。
(2) 确保采集数据质量信息。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等保持一致。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避免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形。
(3) 完善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做到观点鲜明、内容翔实、结论客观。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0号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
3、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表(3个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