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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第一批职教能力测评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7-03-16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穗科贸[201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工作,全面提升我院教师的教学实施能力,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提高,现就我院教师职教能力培养与测评第三阶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

组别

人员

时间

地点

1

纪伟、吴湘频、李湘滇、

李桂云、唐金莲、公双雷

4月11日上午

8:30-11:30

东313

2

霍太林、陈斯卫、崔士友、辛维金、包艳萍

4月11日下午

14:00-16:30

3

惠艳、张妮妮、李素玲、

陈凤芹、段智敏、侯继红

4月11日上午

8:30-11:30

D302

4

赵燕、柳义筠、曾斌、

邬厚民、饶明辉

4月11日下午

14:00-16:30

5

黄华、王文蓉、莫慧芳、

王春艳、肖文华、张红伟

4月11日上午

8:30-11:30

D303

6

顾艳梅、肖影玲、钟映荷、罗裕光、廖泽香

4月11日下午

14:00-16:30

二、说课要求

1.现场说课:项目化课程设计合格的教师(A/B等级为合格)将进行20-25分钟的现场说课,现场说课要求围绕课程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开展,课程整体设计说课时间5-10分钟,单元设计说课时间10-15分钟,最后提问答辩5分钟,原则上在30分钟内结束测评,教师说课全程录像。

2.教学文件:现场提供纸质版课程整体设计、单元设计,电子版说课课件。并请与4月18日前将教学文件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部)×××材料”命名,发送至质量监控办公室邮箱:gzkmpjb @126.com。

三、测评专家

邀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及校内专家组成测评专家小组,由小组成员对接受测评人员的说课进行讨论并评分。

四、奖励办法

1. 80分为合格,凡90分及以上者将进入职教能力测评“学院测评专家库”。80分及以上分数的由学院颁发《职教能力测评合格证书》,90分以上的另颁发《学院职教能力测评专家证书》。

2.测评通过者按照《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颁发相关奖励。

五、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和教师高度重视测评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说课准备,组织安排模拟演练集中说课,力争顺利完成职教能力测评工作。

 

 

 

(联系人:钟阁,电话:84567818)

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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