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教师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穗科贸〔2006〕1号)文件的精神,学院将对测评合格通过教师颁发职教能力测评合格证书。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基地要求,现需以下教师提供1张2寸彩色照片,并于照片背后写上姓名。请各部门统一收集后于6月22日(下周四)前交到质量监控办公室(行政楼西506室)。谢谢合作!
纪 伟、吴湘频、李湘滇、李桂云、唐金莲、霍太林
陈斯卫、辛维金、包艳萍、惠 艳、李素玲、陈凤芹
段智敏、柳义筠、饶明辉、赵 燕、王春艳、肖文华
张红伟、黄 华、王文蓉、莫慧芳、罗裕光、廖泽香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联系人:钟阁,电话:8456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