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穗科贸【2014】35号).doc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地调动广大教师投身学院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和奖励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质量优秀、业绩突出的教师,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穗科贸【2014】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学年在我院本部承担高职类学生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兼)职教师。
二、业绩期间
此次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工作业绩期间为2016年9月-2017年7月。
三、奖项设置
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部)按30%的比例从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分数(有多门课取均值)排序中选出,同时结合教师参与专业与课程建设,教研教改工作等方面情况按照20%、30%及50%的比例予以确定。
四、评奖条件
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穗科贸【2014】35号)的文件要求。
五、推荐申报和评选办法
(1)“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候选教师推荐和申报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按照评奖的范围、条件和比例,在认真考核和评审的基础上,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推荐申报。
(2)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候选教师,本人应统一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并提交简明扼要、依据充分的推荐材料。本人所在部门领导要加注推荐审核意见。
(3)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审,并以投票的方式表决,凡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的候选教师即可列为“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选。
(4)经报学院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统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颁发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金。凡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经核实后,拟根据不同情况报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六、相关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在2017年9月30日前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各1式1份报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学楼一楼D1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质量监控办公室邮箱:gzkmpjb@126.com,逾期按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穗科贸【2014】35号)
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