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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5-11-04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附件:穗科贸教[2015]19号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rar 

穗科贸教[2015] 19 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全面了解学院教学运行和专业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常规与专项检查和诊断,了解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运行开展情况,有效保证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实施,检查专业建设情况,不断推进内涵建设;端正教风、学风,促进校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办学水平。

二、常规检查内容

(一)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情况。

(二)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教案的完善情况,作业布置及批阅、试卷出题及批改、学籍管理、教学日记等。

(三)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各专业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实习(训)计划、学生实习(训)记录、实习报告总结、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等各种教学资料的收集情况。

(四)学生上课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缺旷、迟到早退情况、上课学习情况。

三、专业建设专项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情况(除央财重点支持专业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二)检查要求:请受检查专业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见附件6)、撰写《专业自查报告》(应包括:专业面向岗位人才需求分析、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订、2015年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师资队伍情况、实践教学条件情况、技能与素质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等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部)自查(时间:11-12周)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本部门专业调研、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运行、实践教学、学生上课等情况等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并召开相关专业学生座谈会,听取、收集学生代表的意见。11月20日前将本院(部)期中教学自查总结及各专业期中教学自查表交教务处。

(二)专业建设专项检查

1.请受检查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见附件6)、撰写《专业自查报告》,于11月20日前上报学院教务处,电子版发到gzkmujwch@126.com

2.学院在各二级学院(部)自查基础上,聘请专家进行检查与诊断,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

 

(三)学院检查(时间:13-14周)

1.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情况检查:请各二级学院(部)于第14周周一前将上学期教研活动总结及本学期教研活动记录本交到行政楼405教务处陈老师处,电子版发到gzkmujwch@126.com。

2.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在各二级学院(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检查和抽查:

(1)教案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于第13周周五前将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案及汇总表交到教学楼E座一楼督导办公室统一检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电子版发到gzkmpjb@126。

(2)作业检查:各二级学院(部)于第14周周五前将学号为5-15号的学生作业(一位老师上二门以上课程收2门课程作业,一位老师上一门课程多班的收二个班的作业)收齐,与汇总表一起交教学楼E座一楼督导办公室进行统一检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发到gzkmpjb@126。

(3)试卷抽查:学院进行抽查,所抽查的试卷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考试试卷(具体抽查班级见附表2),请各部门将所抽查试卷及相关资料在14周周五前交教学楼E座一楼督导办公室统一进行检查。

(4)实践教学情况检查: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做好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与检查工作。并将学生整周实习(训)计划、实习(训)报告、实习(训)记录、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及成绩等资料及汇总表于14周周五前交教学楼E座一楼督导办公室检查,电子版发到gzkmpjb@126。

(5)召开专业学生座谈会,听取、收集学生代表的意见各二级学院(部)第12周周三前将学生座谈会安排表报质量监控办公室,第14周周二前完成学生座谈会。第14周周五前将学生座谈会记录交教学楼E座一楼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gzkmpjb@126。

(6)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及评分,了解教学情况:各二级学院于12周内到教务处领取《教学问卷调查表》(见附件4),发至各班进行无记名填写并统计,最后将《统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及学生填写的调查表一同报送到质量监控办公室。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学生评教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促使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学生评教打分。

(7)学生上课出勤、纪律的检查:学院成立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学生上课出勤、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它

1、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各种教学资料的存档工作。

2、检查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评优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教师教案(或作业、试卷、实践环节)汇总表

2.    试卷抽查汇总表

3.    期中教学自查表

4.    教学问卷调查表

5.    问卷调查结果汇总表

6.    专业建设检查资料(自评报告格式及基本状态数据库)

 

教务处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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