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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督导先进评选工作通知

2015-03-11    作者: 质量监控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激励督促督导(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创新强校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穗科贸【2014 36)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组织开展2014年度教学督导先进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全院教学督导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部)督导组和院教学督导组。

(二)全院教学督导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部)督导组的专、兼职督导。

二、评选条件

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穗科贸【201436)的文件要求。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本部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上报。院教学督导人员中的先进,由院教学督导组推荐上报。

(二)质量监控办公室组建“全院教学督导先进评审小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后,提出拟表彰名单。每次表彰的名额总数:先进集体3个(按总分由高到低取前三名,出现并列可增加名额)、先进个人每个督导组按教学质量督导组成员的30%推荐(不足1个按1个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学院OA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在2015320日前,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附表1)、《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表2)及相关材料,各11份报学院质量监控办公室(若推荐数额在2个及以上的,须按先进事迹突出程度排出先后顺序),同时报送电子版至质量监控办公室邮箱:gzkmpjb@126.com,逾期按弃权处理。

(二)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有关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确保评选质量,并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穗科贸【201436

附表1: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先进集体评审表;

附表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督导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人:赖晓彬 84567818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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