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部门:
为了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管理,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同时促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教学、教研好风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听课制度》(穗科贸教[2008]47号文的规定,每学期听课的要求如下:
|
听课人员
|
节数
|
|
院级领导
|
4
|
|
教务处长
|
6
|
|
系领导
|
6
|
|
教研室负责人
|
8
|
|
教师
|
8
|
|
新进教师
|
5次以上
|
现本学期上课时间已过半,请各部门组织好相关人员进行听课并完成各自的听课任务。本学期定于18周,听课人员拟将本人的《听课手册》交所在部门进行汇总,并于19周统一交质量监控办公室进行抽查,全院有关人员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将由质监办予以公布。
注:1、本学期《听课手册》的新、旧版本均可使用;
2、每次听课记录必须有任课教师签名方为有效。
3、教师《听课手册》可在本部门督导组领取。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