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贸〔2017〕3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内设机构开展的国内公务接待。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外单位来学院参加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合作商洽、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经费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第二章 接待原则
第四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于公务、对口对等、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 接待部门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与学院无紧密联系且无实质内容的来访,应婉言谢绝。无公函的公务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邀来访、出席公务会议、学术报告、评审项目活动的,其相关邀请函件经被邀请人书面回复确认或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围;因上级部门或办案等特殊公务需要来穗且无公函的,经接待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围。
第六条 “同城”不请吃。广州市内相关单位来院进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不能安排公务用餐。
第七条 公务接待由业务对口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接待由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接待标准
第八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门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学院食堂就餐,用餐人均不超过120元。
第九条 公务接待须严格控制餐费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每次陪餐须指定负责人(原则上由参与陪餐人员行政职务最高的领导负责)。
第十条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供应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中午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酒),严禁用公款单独购置酒、食品及相关用品用于公务接待。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的住宿安排,应当严格执行学院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部门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在房间摆放鲜花和额外配发饰品及洗漱用品等。
第十二条 公务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为接待对象安排车辆的,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能合并用车的不单独派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三条 接待部门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四条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行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四章 审批权责及程序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审批分为事前事项审批与事后报销审批。审批流程遵循严格事前审批、简化报销审批的原则进行设定,审批权责按照风险要素可把控的原则进行划分。
事前事项审批、事后报销审批权责划分(表一、表二)
表一:事前事项审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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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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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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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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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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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 (接待费使用超过年度预算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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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接待费使用超过年度预算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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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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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负责人、接待部门财务助理、计财处负责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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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及陪餐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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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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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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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人、计财处负责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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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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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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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事后报销审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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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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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控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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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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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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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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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财务助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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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完整性、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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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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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及附件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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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财务助理、办公室负责人(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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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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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管领导(2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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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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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事前审批:接待部门填写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清单》(附件1)中“事项与预算”栏后,附上派出部门公函或邀请函及相关审批件,按审批清单所列示审批层级报批并报办公室进行事前台帐备案;
就餐安排:接待部门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复印件交后勤设备处,后勤设备处通知食堂做好准备;
事后审批:接待部门将就餐票据连同事前签批的《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清单》及相关函件、审批件等单据,按审批清单所列示审批层级进行审批并报办公室进行台帐记录;
财务报销:接待部门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清单》、单据、票据、台帐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同一公务活动接待费用需一次性报销,不得多次报销。
第五章 监控与问责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实行严格的监控,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预算监控。公务接待经费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经费年度预算严格遵循同比只减不增原则,实行总额控制,单独列示,经费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务接待台帐,报账时须向计划财务处出示报账本;
二是流程监控。公务接待审批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逐项逐级审批,不得缺项审批,更不得事后补批,审批人因故不能实时审批时,可经短信请示审批人,审批人短信回复同意后可进行下一程序,报销前审批人应及时补签;
三是预警监控。当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达到年度预算的80%时,经费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负责人须及时向业务分管院领导报告,后续的公务接待事前须经业务分管院领导审批;当达到90%时,原则上停止接待活动,特殊情况需进行接待时,事前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四是信息公开。将公务接待费纳入院务公开范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对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九条 公务接待工作须纳入问责范围,公务接待支出应作为年度内审的必审项目之一。对超预算接待,责成陪餐责任人及相关人员退回超出费用,并给予通报批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违规接待,对照事前事项审批及事后报销审批权责划分,责成相关责任人全额退回接待款,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与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定的《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穗科贸〔2015〕35号)停止执行。
附件:1.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清单
2.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流程图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清单
接待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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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与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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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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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客(单位、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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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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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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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间: 费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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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酒店: 费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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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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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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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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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前 事 项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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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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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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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助理: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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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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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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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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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助理: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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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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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达到年度预算的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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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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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达到年度预算的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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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后 报 销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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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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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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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人数: 陪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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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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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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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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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大写)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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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公务卡号
(转账结账的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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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据: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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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负责人: 接待部门财务助理:
接待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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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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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1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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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助理: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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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管领导(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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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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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管领导(200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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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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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财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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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务接待流程图
院内食堂接待流程图
事前审批。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清单(附件1,按权限审批)。
备案登记。凭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清单、公函、邀请函及相关审批件到办公室做事前台账备案。
就餐安排。接待部门将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清单复印件交后勤设备处,由后勤设备处通知食堂做好准备。
事后审批。接待部门将餐票连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及报销清单(附件1,按权限审批,)及相关函件、审批件所列审批层级进行审批并报办公室进行台账记录。
财务报销。提交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及报销清单(附件1,按权限审批,)附上发票、刷卡小票,公函或相关审批件、台账,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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