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11-27 浏览量:

  为规范学校工会采购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 号)、广东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总工〔2018〕5号)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采购是指经费来源为工会经费所采购的各类货物、工程和服务,其他经费来源的采购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学校工会的采购由工会委员会负责,交由工会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执行。

第二条 采购小组成员,由工会委员会从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负责人、工会工作人员及教师代表中抽取3-5人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学校采购招投标工作人员参加采购小组。

第三条 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按照学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由学校集中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采购具体需求和供应商。由采购小组按要求在市场进行调查比较后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采购备案表》(见附件),邀请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采购询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经采购小组评审确定供应商并经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合同执行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工会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比较,不少于三家询价比对后自行组织购买。

学院工会负责物资发放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会议座谈、工作交流的奖品和纪念品等。所有物品发放都必须有签领表,签领表经工会小组一人经手、工会小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生效。

工作纪律与责任

1.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各相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在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采购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