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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5〕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报销差旅费时附上《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附:《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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