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下同)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团组织关系在学校,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半年以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二、“推优”的基本条件
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遵纪守法,正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过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3、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服务意识较强,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
4、 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5、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
6、学生干部和学习突出、为校院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优先考虑;
7.凡受过各种处分或者通报批评(院级、校级)者,不予“推优”。
三、“推优”程序
1、团支委会初步推选。团总支接到各党支部确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名单,将名单转相应团支部,团支委会(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根据“推优”条件,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确定“推优”时间、地点并向团总支提出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申请进行“推优”大会,团总支委派学生干部并邀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对“推优”大会进行指导监督;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实际人数应超过团员人数五分之四,采取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和团员个人汇报相结合的方式,使全体团员了解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开唱票,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列为“推优”对象(表决票样式参考附件1);“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书记现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同原始表决票一并上报团总支。
3、团组织考察推荐。团总支汇总各团支部“推优”名单,并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班级同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意见对“推优”对象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在本学院公示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份子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同各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学院团委;院团委对“推优”对象进一步考察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后由院团委向推荐对象发放《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入党积极份子推荐表》(一式两份)。
4、党支部确定“推优”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团委综合团总支意见、“推优”大会情况和学生表现签署学院团委意见,将推荐名单报所在党总支部,党总支部讨论研究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的情况,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公示后到党校委托二级学院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学习。
5、在校、院学生组织任职、符合“推优”基本条件、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可由校、院(部门)团组织通过相关民主程序直接向基层党组织推荐;
四、“推优”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各团支部“推优”时,严格按照“逐个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不能盲目追求数量。
2、团总支对推荐对象的考察要全面、细致,及时、主动与党支部、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推荐对象的意见。被推荐团员在“推优”之后,如出现违纪或其他特殊情况,应予撤销。
3、团支部书记负责主持支部“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开始前,团支书向支部成员详细介绍会议情况,说明“推优”程序,准备好表决票和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做好“推优”会议记录。辅导员(班主任)和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干部应到会指导监督。
4、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03月20日前报送《入党积极份子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各团总支留底,一份学院团委存档)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各团总支留底,一份学院团委存档)。
5、学院团委考查审核报送的“推优”名单,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03月25日)领取《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入党积极份子推荐表》(一式两份)并于04月01日前上交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林观龙,电话:15626426348。
6、学院团委将在04月04日前完成“推优”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推优”工作。
共青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03月12日